环境中微塑料污染与生态毒理
环境中微塑料污染与生态毒理
“环境中微塑料污染与生态毒理”专题学术讨论会会议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第四届生态毒理学学术研讨会”将于2017年4月25日至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本届会议由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毒理学报》编辑部共同主办。本届会议主题是“环境中的化学物质:暴露、影响和风险”,将根据本领域的最新进展设置多个议题展开讨论。同时借助本届会议平台,有关研究机构可以针对当前国内生态毒理学热点前沿问题,设置独立的专题学术讨论会。“环境中微塑料污染与生态毒理”专题学术讨论会由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浙江工业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发起并主办,交流形式包括分会主旨报告和口头报告。
一、议题
塑料制品由于轻便、弹性好和耐用等特性而被广泛应用。然而,大量塑料垃圾通过多种途径进入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其中,直径或长度小于5 mm的塑料颗粒或纤维称为微塑料(microplastic)。微塑料的环境污染与毒害问题近年来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成为一类新型的全球性环境污染物。2016年5月联合国环境署发布了海洋微塑料污染的全球评估报告,并敦促各沿海国家尽快加强海洋微塑料的科学研究和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
我国是塑料生产和消费大国,这不仅造成了“垃圾围城”的困境,而且成为全球陆源塑料垃圾向海输入最多的国家,进而导致我国在海洋微塑料的研究和治理等方面都面临空前的国际压力。我国于2016年启动了海洋微塑料监测的试点工作。最近的调查表明,我国沿海近岸水域和底泥,以及内陆河流、湖泊等淡水水体都存在较高水平的微塑料污染,并在生物体内积累,危及食物安全。因此,开展环境微塑料污染与生态毒理研究具有前沿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对保护海洋和陆域生态环境、应对塑料垃圾跨界污染等国际事务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专题将围绕海洋、海岸和内陆环境中的微塑料污染问题,重点研讨微塑料的分析方法、环境行为和生态毒理学效应。欢迎与微塑料相关的研究人员投稿。
二、主办单位和召集人
华东师范大学:施华宏教授
南京大学:季荣教授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王菊英研究员
浙江工业大学:潘响亮教授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骆永明研究员
三、组织安排
“环境中微塑料污染与生态毒理”专题学术讨论会”是一个独立的学术性会议,由专题学术讨论会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召开,并借助“第四届生态毒理学学术研讨会”提供的平台统一实施。参会代表需按照“第四届生态毒理学学术研讨会”参会的各项要求提交论文摘要、注册会议和报到等,可以同时参加大会和所有分会及其他专题学术讨论会。参会及投稿要求等可登录“第四届生态毒理学学术研讨会”网站查看(http://www.canevent.com/customPage/customPagePreview?pageId=31149&eventId=10002112)。
参会代表提交的论文摘要统一由大会组织委员会收集后,转交给专题学术讨论会的召集人来择优选用,并根据报告内容安排报告类型。
四、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毒理学报》编辑部
邮编:100085
联系人:侯一宁、张慧
电话/传真:010-62941072
E-mail:stdlxb@rcees.ac.cn
学报网站:http://www.stdlxb.cn
会议网站:http://www.canevent.com/customPage/customPagePreview?pageId=31149&eventId=10002112